根据学校“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现将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通知如下:
1.根据学校下达至学院的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指标,2020年学院可晋升八级岗1人。
2.晋升原则、条件和程序参照 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》(宁波理工人〔2016〕68号)和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》(理工法政〔2019〕6 号)执行。
3.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请申报人于6月15日前向学院提出专技等级评聘的申请,学院将组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教研室主任以上进行评审,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,将拟晋升结果报学校审议。
附件1: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》的通知(宁波理工人〔2016〕68号)
附件2: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》(理工法政〔2019〕6 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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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11日